2010年2月4日,抚宁县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抚宁镇三里杨村有一伙自称是秦皇岛市某医院心脑血管病科的医护人员,在村委会为村民检查疾病,然后销售给村民他们携带的药品。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张某等4人在三里杨村委会用其携带的仪器为村民抽血检验心脑血管疾病,检验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就向其销售抗栓胶囊、消栓通络片等3个厂家的药品,每盒药品售价均在200元以上。张某等人仅持有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1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药品销售证件,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执法人员立即对其涉嫌违法药械予以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