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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从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4]335号)中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不再进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对2004年6月30日以前通过考试、考核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延长其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失效日期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从业药师证书管理,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所有符合条件从业药师的资格证书进行换发。现将换发《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及2007年-2008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1.换发对象: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无间断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2. 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从业药师不再换发新证。请各市局将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从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收缴,并于5月底前上交至省局人事教育处。
3.各位学员在参加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时,上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2寸)和《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凭旧证换发新证。已丢失原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出示证明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经省局教育培训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
二、继续教育
1、培训对象:全省《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2、继续教育资料由教育培训中心于2月底前发到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科),由各市局于3月15日前将资料发到每位从业药师手中。省局教育培训中心从3月份开始进行培训、考试。
3、培训时间:
⑴邯郸市:培训时间2008年3月18-19日,3月17日报到。
⑵邢台市:培训时间2008年3月20-21日,3月19日报到。
⑶沧州市:培训时间2008年3月25-26日,3月24日报到。
⑷衡水市:培训时间2008年3月27-28日,3月26日报到。
⑸保定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1-2日,3月31日报到
⑹唐山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8-9日,4月7日报到。
⑺秦皇岛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10-11日,4月9日报到。
⑻廊坊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12-13日,4月11日报到。
⑼承德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15-16日,4月14日报到。
⑽张家口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18-19日,4月17日报到。
⑾石家庄市:培训时间2008年4月23-24日,4月22日报到。
请各市局人事教育处(科)确定培训地点,并告知省局教育培训中心。电话:83720184,联系人:吴爱云。
三、费用
每人收取资料费、培训费200元。证件工本费30元。
四.未尽事宜请与省局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311-83720184 联系人:吴爱云。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