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证范围:通过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
二、 办证人员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为避免在办证时照片出现差错,请务必在照片背面注明(用圆珠笔)办证人员姓名及所属市。办证人员务于4月10前将照片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
三、 联系人:崔佳 电话:0311-83720184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邮编:050090
查询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WWW.hbfda.com .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