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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办理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3-30

一、  办证范围:通过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

二、   办证人员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为避免在办证时照片出现差错,请务必在照片背面注明(用圆珠笔)办证人员姓名及所属市。办证人员务于410前将照片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

三、  联系人:崔佳  电话:031183720184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邮编:050090

查询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WWW.hbfda.com .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