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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8]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专业技术资格普查、建库及换证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不仅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还对我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
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省职改办的文件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普查登记申报审批表(附件二),并提交需要换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旧版证书。执业药师等职(执)业资格属普查登记范围,只需填写普查登记申报表,不需提交资格证件。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这次登记换证工作,认真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汇总表(附件三)及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公示表(附件四),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交的资料,于4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查看本通知。
附件:关于在全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